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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法规——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8-27 20:19:40   浏览次数:2922
 
 
 
 

    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为加快推进法治大观、平安大观、和谐大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4、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5、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
6、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做大做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7、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8、加大法制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广力度,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
9、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普法讲习所、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法制宣传阵地。设立一批普法走廊、广场、公园,探索开辟手机、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的宣传渠道和手段,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10、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
11、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2、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大力推进“法治大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3、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以先进带后进,推动全区整体工作。
14、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区委、区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15、加大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制定下发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
16、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确保在省、市验收中取得好成绩。
17、认真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活动和“江淮普法行”活动,要加强策划。抓住重点,整合资源,形成规模,扩大影响,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8、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19、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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