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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建团建——关于五里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7-18 14:54:07   浏览次数:3719
 
 
 
 
关于五里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民组、企业单位、村直部门:
   为切实做好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结合我村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
   二、方法步骤和总体时间安排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9月上旬前完善总结。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2011年8月初完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日定在2011年8月28日。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
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举办选举工作培训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学习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阳光村务”工程检查验收,组织专人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集中选举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根据区、乡统一部署,本次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的办法。按照选举准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的步骤进行。
   (1)选举准备。村党委召开委员会,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研究讨论党组织换届选举筹备事宜,并及时呈报乡党委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村党委召开党小组长以上的干部会议进行传达。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做好有关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
   (2)党员推荐。准备阶段工作完成后,村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才能进行。党员大会要吸收村务监督委员会、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企业负责人参加。党员会议听取本届村党委成员述职报告,并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公布候选人条件,与会党员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并将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党委。计票工作应在计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监督组不少于3人,经党员会议表决通过。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3)群众推荐。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必须超过村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党委。计票工作应在计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监督组不少于3人,从村民代表中推选,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如果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要由乡换届工作指导组与村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4)组织考察。由乡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重点考察其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考察对象要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综治等部门意见,凡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由乡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其中,书记、副书记的预备人选等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酝酿通过后,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工作结束后,村党委要及时向乡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成员名单向村民公布(第1号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由7-11人组成,主任、副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自我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应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则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2)推选村民代表。党组织要积极推荐党员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力争党员在村民代表中有适当的比例;推选村民代表时,由村民组组织推选,采取征求户代表意见的形式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60人,一般按5-15户左右推选1人的比例产生,其中妇女代表不得低于1/3。代表名单应同时向村民公布(第3号公告)。
   (3)做好选民登记。对年满18周岁(即1993年8月28日前出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要认真登记,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为此,在选民登记前,要确定选民登记时限并予以公布(第2号公告)。选民资格确认,一般以户籍为准。户籍不在本村,不予选民登记。户口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含长期外出打工)的村民,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提出申请,给予选民登记,超过登记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登记。选民资格认定后,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2011年8月8日)张榜公布(第4号公告),发放选民证。选民的年龄计算到选举日止。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等额提名的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提倡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候选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不得委托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提名日定为2011年8月16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候选人条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并在选举日10日前(即2011年8月18日)张榜公布(第5号公告)。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七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缺额的候选人应当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5)组织投票选举。制定严密细致的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投票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日3日前(即2011年8月25日)公布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第6号公告)。设立投票站和中心会场;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所有需要委托投票的都必须事先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没有异议后,才可以行使委托权;要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和****票处,创造秘密写票条件,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投票选举结束后,应封存选票,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及当选人情况统计表,分别报乡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
   (6)做好工作交接和建章立制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及时认真办理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接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要及时研究确定村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组长按村民自治章程由村两委主持召开相关会议推选产生。并向村民公告。
   (三)完善总结阶段(9月5日以前)
   1、村“两委”成员分工;
   2、总结报告乡党委、政府;
   3、健全和完善村“两委”组织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5、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表格、选票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核定职数和任职条件
   1、核定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为7人。根据本村实际,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一人兼”;提倡村党组织成员与村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干部。
    2、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和本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水平。村“两委”书记、主任的条件应更高一些。
结合实际,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具体条件,连任成员一般年龄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新任成员一般年龄35周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体现“一好双强”,即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参照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宜提名为村“两委”成员侯选人: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判刑(含缓刑)、劳教期满释放未满三年的,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未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被开除党籍未满三年的;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的;计划外生育虽然做了处理,但未满三年的,以及其同住本村子女近两年内出现计划外生育;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公德的;长期闹不团结、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的,散布与党的现行政策相违背言论的。
   四、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由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将对这次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上来,统一到依法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上来,统一到推进农村发展和稳定上来。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村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监督,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村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组织委员、各支部书记、村民组长是具体责任人,要适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确保选举工作质量。
   3、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总体进度要求,制定村具体实施方案;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主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11年9月5日前报乡。
   4、广泛宣传发动。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要通过广播、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与操作规程家喻户晓,引导村民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5、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培训骨干。村分别组织选举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学习培训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 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中央、省和市的有关文件等。
   6、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下发一张提醒卡、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开展一次承诺活动,大力宣传村“两委”换届“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参选人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要抓住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进一步健全信访、电话等举报平台,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并限时办结。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
      
 
                                        
                         2011年7月15日
      
      
       抄报:十里铺乡党委、政府、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村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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