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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建团建——五里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7-28 09:58:39   浏览次数:4045
 
 
 
 
五里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村民组、企业单位、村直部门:
     为切实做好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经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经2011年7月23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
    二、方法步骤和总体时间安排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9月上旬前完善总结。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日定在2011年8月28日。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上旬至7月中旬)
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举办选举工作培训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学习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阳光村务”工程检查验收,组织专人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集中选举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成员名单向村民公布(第1号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由7-11人单数组成,主任、副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应将村党委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2)推选村民代表。党组织要积极推荐党员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力争党员在村民代表中有适当的比例;推选村民代表时,由村民组组织推选,采取征求户代表意见的形式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60人,一般按15户左右推选1人的比例产生,应有相应比例的妇女代表。代表名单应同时向村民公布(第3号公告)。
    (3)做好选民登记。对年满18周岁(即1993年8月28日前出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要认真登记,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为此,在选民登记前,要确定选民登记时限并予以公布(第2号公告)。选民资格确认,一般以户籍为准。户籍不在本村,不予选民登记。户口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含长期外出打工)的村民,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提出申请,给予选民登记,超过登记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登记。选民资格认定后,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2011年8月8日)张榜公布(第4号公告),发放选民证。选民的年龄计算到选举日止。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等额提名的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提倡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充分尊重民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候选人,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不得委托提名。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多提无效。1张提名表提同1人2个或2个以上职位,该被提名人无效,其他被提名人有效。提名表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提名候选人的方法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进行,各投票站设投票箱一个,确因需要,可设立流动票箱。凭选民证登记领取提名票(以证换票),提名不准委托代为投票。各村民组提名日定为2011年8月15日,主会场提名日定为2011年8月16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候选人条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并在选举日10日前(即2011年8月18日)张榜公布(第5号公告)。不愿意作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七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主动申请不参加村委竞选的,应不作为候选人。缺额的候选人应当从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5)组织投票选举。制定严密细致的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投票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日3日前(即2011年8月25日)公布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第6号公告)。设立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和中心会场,正式投票选举日为8月28日,各村民组投票站选举日为8月27日。本次选举设六个投票站,一个主会场,每个投票站和主会场各设一个投票箱和秘密写票处,确因需要,可设立流动票箱。选举投票时,非村选举工作人员不得跟踪选举工作人员,干扰投票工作及跟踪干扰选民投票。严格按程序进行;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所有需要委托投票的都必须事先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经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没有异议后,才可以行使委托权;对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投票又不愿放弃选举权利的选民,要按规定在选举日3日前到村选委会办公室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依证换证;投票选举时,受委托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凭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1人不得超过2人委托。要严格管理秘密写票处和****票处,创造秘密写票条件,确保选民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选举权。唱票、计票必须在主会场当众进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投票选举结束后,应封存选票,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及当选人情况统计表,分别报乡政府和区民政局备案。
  (6)做好工作交接和建章立制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及时认真办理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接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要及时研究确定村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组长按村民自治章程由村两委主持召开相关会议推选产生。并向村民公告。
   (三)完善总结阶段(9月5日以前)
   1、村“两委”成员分工,新进村委,不被确定分工上岗的人员,实行误工补贴;
   2、总结报告乡党委、政府;
   3、健全和完善村“两委”组织网络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5、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选举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表格、选票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核定职数和任职条件
   1、核定职数。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为3人。根据有关规定,村委会人员职数确定为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根据本村实际,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一人兼”;提倡村党组织成员与村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干部。
   2、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和本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水平。村“两委”书记、主任的条件应更高一些。
结合实际,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具体条件,连任成员一般年龄男性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新任成员一般年龄35周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宜提名为村委会成员侯选人: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判刑(含缓刑)、劳教期满释放未满三年的;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的;计划外生育虽然做了处理,但未满三年的,以及其同住本村子女近两年内出现计划外生育;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公德的;长期闹不团结、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的。
    四 、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由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将对这次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上来,统一到依法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上来,统一到推进农村发展和稳定上来。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村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监督,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村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组织委员、各支部书记、村民组长是具体责任人,要适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确保选举工作质量。
   3、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总体进度要求,制定村具体实施方案;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主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11年9月5日前报乡。
   4、广泛宣传发动。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要通过广播、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与操作规程家喻户晓,引导村民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5、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培训骨干。村分别组织选举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培训。学习培训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中央、省和市的有关文件等。
   6、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下发一张提醒卡、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开展一次承诺活动,大力宣传村“两委”换届“十个严禁”,教育引导参选人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要抓住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进一步健全信访、电话等举报平台,完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并限时办结。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
                                     
 
 
 
                                                 2011年7月20日
 
 
 
抄报:乡党委、政府、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选委会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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