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村资产管理办法
(2012年3月29日第八届村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前 言
依据《五里村村民自治章程》和《安庆市城北实业总公司章程》,五里村集体资产属安庆市城北实业总公司所有并全权经营。为规范总公司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强化管理职能,防止资产流失,明确租赁合同结算程序,健全高效、科学管理机制。特制定《五里村资产管理办法》。
一、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与人员
1、机构设置
村下设企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村的企业和资产管理。
2、企资办人员设置及聘用
村级企业资产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村两委成员或总经理兼任;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由公司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聘用上岗。资产会计一人,由民主推荐报村两委研究聘用。
(二)企资办资产管理职责及人员职责
1、企资办资产管理职责:负责总公司资产的登记、管理、租赁和维修;负责组织落实资产租金收缴工作,按照统一管理、权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村两委成员负责,责任区承包收取租金;负责设立租赁合同的台帐和财务结算工作,收款进度上榜公布,实行月报表、租赁合同结算,建立租赁档案。
2、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村两委和总公司领导下,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保证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主任对公司经理负责。
(2)负责组织资产的登记、租赁和管理(含未租赁资产)。
(3)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督促、检查、租赁收款进度。
(4)负责组织编制资产租赁管理流程,综合下达各项租赁指标并督促检查收款人员完成任务以及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5)负责资产租赁合同洽淡、定立。
(6)及时完成党委、村委会、公司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工作,对主任负责,当好主任助好,参与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由主任安排分工的工作。
(3)及时完成村两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资产会计职责
(1)参与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和财务结算。
(2)负责资产和资产租赁台帐,及时依据资产登记资料登记资产台帐。按时按合同缴款进度,核减审批手续,及时登记资产租赁台帐,做到日清月结。
(3)及时掌握资产租赁收款情况和租赁动态,按月编制资产台帐报表,上报主任和总经理。
(4)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负责资产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交档案室管理)。
5、责任区收款职责任务
(1)负责责任区资产租金的收取,做到按时足额收缴租赁款。
(2)参与本责任区的资产出租协议订立,确保本区内资产租赁期内和停租后资产完好率,以及未租赁资产信息传递和管理。
(3)按照所签订的资产出租协议租金为依据,凭总公司统一的专用租赁收据开票收款,一般要求转帐结算,日收现金当天应及时交付出纳和存入银行总公司专款帐户,日收日缴,日清月结。
(4)对租赁协议到期或停租承租单位或个人应提前一个月向资产管理办公室反馈,并协助办理结算手续。
(5)参与村公司经济管理和村委会其他中心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资产登记
(一)登记范围:
1、属总公司(村集体)所有产权的房产(门面)、及场地、山场土地、水面、机械设备等。
2、资产的名称、座落地址、数量、面积。
3、资产租赁和使用情况。
(二)登记机构: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按村有关规定进行资产登记,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全面、准确登记村集体资产。
(三)登记方法:由公司资产办会同收款责任区人员、财务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内资产全面清理,逐项登记,实地丈量,绘制结构图,共同签订登记表,交资产会计建立资产台帐。
(四)资产增、减登记:
1、新增资产的登记,应按新增资产的名称、结构、用途、数量、面积、原值价及市场租赁价额逐一修登入资产台帐。
2、核减登记:资产核减由资产办申报,村两委、公司成员及监督委员会成员复核,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经村两委、董事会主要领导签字方可核销资产台帐。
三、资产租赁
(一)资产的出租
1、资产租赁价格:村集体资产对外出租,必须执行村公司制定价格标准(具体标准见价格表),低于现行价的资产出租和大宗租赁协议,由资产办提交村两委审定。村资产对外出租价格由村两委依照市场行情集体审定,制定《五里村资产出租价格表》,每2-3年至少调整资产出租价格一次,相关资产出租价格必要时应及时调整。
2、出租协议的签订:依照资产出租价格表价格,并经村两委审定的租赁价格按规范合同要求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协议。
具体形式:①、资产办会同责任区人员依照《资产管理办法》集体审定的最新调整的资产出租价格与承租方商定合同。
②、低于最新调整的资产出租价格的资产出租由资产办提交村两委会议集体审定对外出租。
③、单项资产有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要求承租,应采取招标形式对外出租。
3、合同签订应按年租金额的30%缴纳财产保证金,如承租方提前退租(政策规定除外)和到期不再续租时,财产有损坏的或丢失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资产对外出租时间:承租期定为三年以内。
5、承租优惠条件:
①、五里村村民本人承租村资产经营,并持有本人注册的营业执照,可按最新调整的资产价格表规定的出租价格5%以内的优惠。承租期间,承租的村民不得将资产转租,合同到期,承租的村民不再经营须按规定退回村出租的资产。
②、原承租户仍继续租赁原资产的,可按最新调整的资产价格表规定的出租价格优惠5%以内。
(二)、续租:承租人(或单位)合同履行到期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资产办,资产办告知承租人续租价格和条件,到期应及时签订续租合同。
(三)、停租:承租人(或单位)中途停租,应提前一个月以文字形式通知资产办,待资产办同意后,必须结清前期承租金和所欠水电费,并在财产完好无损情况下办理结算手续和停租协议,押金不予退还,由主任签字报总经理核批签字核减台帐。
(四)、合同终止:按照合同文本、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的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协议,同时收回出租物。
(五)、合同传递:将订立的合同,甲方存档一份,乙方留持一份,资产办登记台帐一份,财务室一份,收款责任区一份,由资产办负责租赁合同的上报、存档和传递。
(六)、其他: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出租方应本着管理、服务、协调的原则,承租方应相应配合。
四、资产租赁台帐管理
(一)资产租赁台帐入帐
1、资产会计按租赁合同期计算租赁期内的应收租金额、已缴租金额和未交租金额,将其逐户登记进入台帐。
2、当期资产租金应收款,本期租金实收额,收缴结果按月结算,并上报收缴进度。
3、资产台帐每月与财务结算,台帐必须与财务相符,财务会计和资产会计每月定时向公司、董事会和村两委会签呈报收缴进度报表。
(二)结算方法
实行租赁定期结算,每月底按出纳开出的专用收款票据台帐联,资产会计与出纳月底结算。资产会计须逐笔逐户登记台帐,并盖上已入台帐戳;向承租单位提供税票,台账会计应将财务开具台账联、承租单位收据联并与征税发票联加戳入账,做到按时准确核算年度资产租金收缴情况。
(三)资产租赁台帐核减和租金收款管理
1、租赁合同期内发生有关租赁款核减应由承租人提交报告、由各责任区负责人证明、资产办审核,由资产办上报村两委研究,由总经理审批,资产会计及时核减资产租金台帐。承租期内中途停租,到期续租,资产办公室须一周内办理相关协议,资产会计依据协议时间增减资产租金台帐。资产会计每月初须编制上月资产租金报表,上报资产办主任和公司总经理。
2、依据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由财务出纳统一开出公司专用租赁收据,交收款员向承租方收取资产租赁款。收取的资金产租赁款原则一般要求转帐结算,确实不能转帐结算的,收款员日收现金及时交付出纳或当天存入银行总公司专款帐户,日收日缴,日清月结,出现差错自行负责,不得挪用、拖欠或座支,否则按财经纪律处理。
五、未租(闲置)赁资产管理
为做好未租(闲置)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竭力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1、资产管理办公室全权负责管理,各管理责任区办公室跟踪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积极招商,各职能办公室及全村人员要及时提供信息,及时出租,跟踪服务,发挥实效。
六、房产维修
1、村资产出租价格表规定的承租价格是以资产(房屋)现有结构制定的价格,村不承担资产改造、装饰和维修。
2、承租人应承担期内资产改造、装饰和维修,确实需村出资改造、装饰和维修,由村资产办会同责任区人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实地查看,报村两委研究确实,其资产租赁价格相应提高,具体由资产办落实。
七、附 则
涉及与本办法抵触和不适应的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修改和完善,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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