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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村201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保险参保和续保缴费的通知
五里村广大村民: 二0一三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和续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区乡社保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及会议精神,为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持续参保缴费,现将参保和续保缴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续缴保险费: (1) 去年已参保、今年续缴费人员,请于6月30日前按照本人上年度选择缴费档次金额,将保险费足额存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邮政储蓄银行专用存折内。 (2) 去年已参保、今年续缴费人员,如果要变更缴费档次(每年只可以变更一次),请于6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邮政储蓄银行专用存折到村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3)长期岀门在外打工的续保人员,可持银行居保专用存折在外地的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办理保费缴存,保需要多存入一定的手续费用,否则会造成余额不足,银行托收不成功。 2补缴保险费: (1)未满60周岁参保人员如要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的,请于6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邮政储蓄银行专用存折到村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补缴保费手续。 (2) 今年年满60周岁已参保的对象,如要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保险费,需提前三个月到村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补缴保费手续. 3、新增参保办理: 1)新增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以来,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以及今年达到参保年龄的应参保对象,请于6月30日前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式三份)和户口簿复印件 (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一式三份)。到村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参保手续,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特殊群体人员参保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②独生子女父母应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③落实绝育措施的二女户父母提供《二女户证件》;
特此通知,希望广大村民按时参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以免影响享受待遇! 五 里 村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