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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法规——十里铺乡五里村管理制度(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8 09:29:55   浏览次数:4169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村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利益,促进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村委会和村公司并设财务室,负责全村财务业务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结算。

  2、村各项收入统一由村财务室结算,使用规定的收款凭证,做到收有凭又有据,控制白条入帐,不准挪用公款、私存公款或私自外借资金。做到六不付,报销发票未经审批不付,印章不明不付,用途不清不付,数额大小书写不一致不付,个人口头同意不付,开支不合理不付。

  3、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出,包括经营性支出、管理费用以及公益事业支出、福利性支出、投资项目支出等。支出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同意后,村党委书记复核,报经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严格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坚持村委会主任或经济组织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4、村财务实行日清月结,季度审核年终决算,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5、财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按《会计法》的规定,认真审核单据,做到帐目、帐款、帐物、帐表相符。

  6、村财务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7、年终要认真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租赁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8、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时准确登记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财务会计与资产会计要定期进行清产核资,做到帐实相符。

 9、设立租赁收入台帐,年终财务会计与资产会计要定期对租金按合同进行结算、兑现。

  10、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11、收入现金应及时入帐,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12、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的签名,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凭证入帐。

  13、真实、准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村财务会计要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提供财务收支情况表,便于财务公开。

 

    十一、财务审计制度

    为确保村级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村级组织财务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审计监督职能,特拟定本制度。

    1、审计监督体现独立性、权威性、全面性、群众性。

  2、审计监督是为了促使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经济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  3、财务审计实行分级负责和组织,村级财务由乡组织并审计,村下属单位由村组织并审计。

  4、村党委、村委会换届改选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另每半年定期审计一次。

  5、村及下属单位主要干部离任前对财务进行离任审计。

  6、被审计单位应接受审计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审计活动,并积极配合、支持,不准隐瞒事实真相。

  7、民主监督(理财)委员会每季度监督财务公开,认真审核,审核结果并及时向村两委专题汇报。

  8、审计报告应报送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查,并向村民公开。

 

    十二、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管的规定

   为使村内各项制度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加强各项工作监管力度,防止失职、渎职及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要求,经村两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凡村内工程招投标、物品采购、资产资源处置必须按照《村工程招投标、物品采购、资产资源处置制度》文件规定执行。凡未按规定办理的,已经实施的,由村纪委组织纪检、村务监督委员会、公司监事会相关人员对实施项目进行复核,经核实超过市场和有关规定10%的、其超过部分由项目负责人员负责追回损失,不能追回损失的由其经办人员赔偿,其中分管负责人赔偿其损失的50%

2、凡工程验收数据失误、土地、房产面积丈量数据不真实的,给村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集体损失由参与的工作人员赔偿,其分管负责人承担50%。并通报批评,记录在案,给予纪律或行政处分。

 3、凡经办、复核、审核发放各项村民补助补贴对象、金额错发、漏发、重发的或工程款超出支付,由经办、复核、审核人员承担赔偿,其负责人承担损失50%经济责任。

 4、凡村内工程招投标、物品采购、资产资源处置的所有项目必须按规定及时结算,要有正规的发票,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凡以工作或联系工作名义虚开发票和多开金额的,属贪污,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村资产租赁按有关资产租赁的规定执行,对未签合同造成资产被无偿占用,由分管责任人负责追回资产和租金,不能追回的,由其责任人赔偿;私自出租并收取租金的,视为贪污和侵占,追究其法律责任。

 6、村纪委每季度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公司监事会和村风党风监督员对村招投标、物品采购、资产资源处置进行跟踪审计,发现违规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 7、村内征地发现多量或错量的,由其丈量登记人员负责并追回损失,不能追回的由参与丈量登记人员赔偿,其负责人赔偿50%

 8、财务人员对发票证明和审核不实的,造成损失的由其证明和审核人员赔偿。

 9、村内各项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存在监管不力,造成返工或维修的,由监管人员承担赔偿损失,其负责人承担50%

 10、上级审计部门或经群众举报发现其在招投标、物品采购、资产资源处置当中,有违规行为并查实处理的,村党委除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外,村纪委及相关参与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党风村风监督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五里村有关费用标准及报销程序的规定

    1、劳动用工派工程序及劳务费报销标准

   (1)村内用工管理:村内中心工作原则上不在村直工作人员以外抽调人员,特殊情况,须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派工范围:村内农业用工,迎检用工,环境卫生用工。

 (3)派工程序及用工对象:确需用工,应由用工部门分管领导安排用工并及时核算;用工时间、金额报主要领导同意后,与财务结算。用工对象原则上用村内劳力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内人员。

 4)采用按用工量实行包干制。用工报酬应按实计算,不得多报、高报。

   (5)村内基建工程管理:村内所有基建工程须经村集体会议研究并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2、招待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1)招待对象

  区、乡及有关部门人员来我村指导或联系工作,确实需要就餐的安排工作餐,凡来人接待就餐一律按分工实行对口接待。

   (2)招待标准

正常工作来人确需就餐的,必须按标准接待,中午就餐每人每餐按20元,不得安排酒水香烟;其他时间来人每人每餐45元;业务部门接待,就餐标准可适当提高,但必须由村主要领导同意或安排。

    3)就餐安排程序

    ①来人就餐一律由村内务统一安排,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准直接安排来人就餐。

    ②上级和外单位来人联系工作一律实行由村两委分管领导按分工对口接待就餐,就餐必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负责接待的分管领导通知内务,按规定安排就餐(负责接待的分管领导须向内务办办理签字登记手续)。

    ③实行每周六例会通报制度,经会议通过后由负责接待的领导办理有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④中心工作及日常工作加班一律不安排就餐,不实行午餐补贴或加班补助,如有加班需就餐由内务安排,每人每餐10元标准的盒饭。

  ⑤经集体研究同意的主要会议安排就餐,其他会议或部门会议一律不安排就餐,村内来人一律不安排就餐。

  ⑥每次就餐当天由内务及时结算签字,超过标准部分内务不得结算。当月就餐当月结清,由内务凭所接待的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凭证,经会计审核后,报领导审批,送财务结算。超过结算时限且未通报就餐费的结算,必须由经办人报村两委或行管会说明情况。

 ⑦每月就餐情况,必要时递交班子传阅或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公开栏公布。

   ⑧来人联系工作就餐就近安排饭店就餐,原则上在村内就餐。不准安排到高档大酒店就餐,因经济往来和重要往来,需在高档大酒店就餐,必须经村主要领导同意。

    3、计划生育手术补助报销程序及标准

  (1)原则范围及对象

    ①女方为我村户口或一方为我村户口并在村内常住,女方无工作单位。

    ②女方为我村居住的常住人口,原籍是在本村,现户籍在十里所的非农户口,女方无工作单位。

    ③四项手术对象凭专业介绍信在规定医院就诊,四项手术施术单位:市计生服务站、宜秀区计生服务站、宜秀区第二医院、安庆市第四医院、乡计生服务所,非指定医院手术者,一切费用自理。

    手术鉴别范围:经市立医院确诊为节育、绝育手术引起的疾病,申报乡政府给予由政府鉴定并酌情补偿(助)。

  对计划外生育者,一切费用自理,不享受任何补助。

   (2)补助标准

    ①生育一孩后在90天内上环或做“皮埋”手术者,补助100元,超过90天上环或做“皮埋”手术者,补助50元。带环怀孕做人流手术者,补助150元,对未上环而采用其他避孕措施做人流手术者,补助50元(只享受一次补助)。引产手术者,享受补助费200元。

    ②计划生育二孩妇女做结扎手术者,补助160元,月内结扎另加补助100元。在绝育手术中,经医院检查女方不适应,可采取男方结扎。生育二孩妇女上环或皮埋无任何享受。

  4、办公用品管理

   (1)村内办公用品由内务统一安排采购。

   (2)因工作需要,确需添加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拟出计划、填写计划单,请示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再由内务负责统一采购。

  5、其它费用管理

   (1)打字、复印管理。各部门确需打字、复印的文件或材料,定稿后,注明所需数量,由内务按程序统一安排打字、复印。

   (2)交通费年终纳入工资计核,日常交通费不予报销。5公里以外办理重要公务,内务调剂村小车,若无法调剂,则可以报销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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